近日,有潍坊网友爆料:潍坊市昌邑荣源印染恶意排放废水至东安家埠村墓地。而据公开资料显示该企业已不是第一次被投诉举报。
2018年,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潍坊市交办第八批信访件共计16件,其中就多次提到昌邑荣源印染。
45X370000201811080011潍坊市昌邑市城区贵兴家园附近的昌邑荣源印染厂使用燃煤锅炉,常年散发刺鼻性气味,产生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56X370000201811080046潍坊市昌邑市柳疃工业园一刀切关停柳疃印染园区内所有使用生物质锅炉印染企业。富润科技、柳疃家纺、新能源热力的锅炉批小建大。大有、海天、荣源、同大、金丝达、花藤等印染企业违法排放废气。昌邑市大气,其他污染此件与第6批受理编号X370000201811060062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潍坊市问题中,也多次接到该企业被投诉事件,核查情况后该企业多次被要求责令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必将受到严惩重罚。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将构成犯罪,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最高罚款500万元。新《固废法》是规定实施“双罚制”最多的环保法律,不仅要处罚企业本身,还要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还要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