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长乐11月13日讯(通讯员 施宜 刘云)为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源头减少印染行业纠纷,11月8日,长乐法院举行服务印染企业健康发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长乐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忠,区工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陈容俤,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国兴、区印染协会秘书长吴佐鸿以及区企业界人大代表李旌、刘闽金,5家印染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会上,刘忠、陈容俤、陈国兴、吴佐鸿分别代表各单位签署《支持和服务印染企业健康发展合作协议》。
随后,长乐法院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郭绍锦,民二庭庭长刘志峰,民一庭庭长林枫分别通报本院合同纠纷及劳动合同纠纷的审理情况。印染企业代表、人大代表先后发言,充分肯定长乐法院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成效,同时就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法院干警探讨交流。其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刘忠一一回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并指出长乐法院接下来将围绕以下三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落实、落细。二是畅通涉企案件诉讼通道,统筹推进诉前调解、送达、审判、执行等环节,稳步提升涉企审判执行质效,增强企业司法获得感。三是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运用好各方资源优势,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司法供给,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打好助企“组合拳”。